網路著作權-
新世代的網路言論自由之我見
林峻達 (2005/12/20)
就好像羅馬帝國一樣,民主政治絕對不是一天造成的!在歷經背後無比艱辛波折充滿血淚的奮鬥,民主才成為今天世界上的普世價值,而其中的言論自由更是由過去無數知識份子的努力才爭取到的珍貴成果。早在十八世紀那個啟蒙曙光緩緩升起的時代,哲人伏爾泰就對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喊出第一聲呼籲:「縱然我不同意你所說的任何一句,但我會維護你說的權利,直至我死去。」,深深烙印在人心中的就是這樣一個概念:自由的珍貴足以以死亡來捍衛之,這是不容妥協的原則。但隨著歷史的發展,共產和法西斯等極權國家興起,政府的權力無限擴大,就好像西方政治思想家霍布斯所說的大海怪「利維坦」,又好像喬治歐威爾在「一九八四」中所說的無所不在、監視人民一舉一動的「老大哥」。回顧台灣歷史,我們也曾經經歷過那樣一段白色恐怖時期,無數的知識份子因為言論觸犯當局而被關進監獄,我們甚至可以說,那個時代本身就是一個監獄,人民便是在一個不自由的苦悶中進行自我壓抑,那是一種多麼可怕的沉默、多麼可怕的死寂?但是我們知道,再多的枷鎖也是無法困住一心嚮往自由的人;再怎麼行使高壓統治的政權終究壓抑不住民主的呼聲。因為我們的堅定、我們的選擇,今天我們才得以活在這樣一個美麗的民主之島。回首人類那段過去的奮鬥史,我們更知道自由的旗幟不能在我們的手上掉落。
今天我們追求自由的船身航行到了一塊新大陸,這塊新大陸的誕生肇因於科技的進步,這塊新大陸從一個虛擬世界越來越成為一個能實現真實夢想的新園地,這塊新大陸的名稱叫作「網際網路」。透過網路我們的資訊來源可以不再受限於時空,我們也可以將訊息從所在地發散地更快、更遠、更廣。因為網路,全世界的使用者得以進行更頻繁、更緊密的接觸,網路世界在某種程度上甚至變得比日常生活更真實了。但網路世界畢竟不像我們真實世界一樣,每個人都在國家的管理下有個固定的國民身份,人民享有一定的權利義務關係。網路至今仍然無法做到有效的身份管理,也因此我們很難對一些網路上的行為進行責任歸咎,也因此網路上常常會出現一些中傷他人之行為,例如選舉一到就會出現各式散播於網路的黑涵;同樣在一些大學bbs站的討論版也常會出現一些刻意抹黑他人的言論。網路這快看似開放自由、人人都可以使用的新管道,事實上反而剝奪了人的自由,因為在這裡人不必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從而使得自由失去了意義。在這裡掌握技術程度高的人可以隨時隱藏在暗處不被發現,並且偷放暗箭攻擊處於明處的人,這樣不正義的現象,也就是以自已自由侵犯他人自由的行為,最後只會加速腐蝕自由的根基。
面對這種亂象,大多數的人會將希望寄託於政府管制,但這個問題卻值得所有公民深思。當政府將公權力的鐵腕伸入網路世界之時,我們在網路上的言論自由是不是反而可能受到過度的限制?我們會不會又重新進入一個備受監視的監獄的時代?事實上,當我們在觀察現今的網路互動時,我們其實可以發覺越來越人開始重視網路言論之負責的重要性,而不再只是片面地著眼於網路言論自由。因此我們會發現越來越多網路討論區開始管理文章編輯的權利。如果能夠將文章編輯權的管理功能放入網路討論區,未來發表者便無法任意修改其先前言論,而必須為其發表過的言論負更高的責任。這樣的例子告訴我們,其實網路言論自由權是可以透過民間技術的提升和對網路言論自由權的意識興起而得以維護的。這樣的情況其實很類似一個新的市民社會的形成,藉由公民對共同體的意識來管理自己,如果公民間能夠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共識與管理模式,事實上我們並不需要政府以公權力加以介入。我們只需要一個版的版主將那些不肯遵守版規的人剝奪其發表權,我們只要發明一套篩選來源不明的郵件即可。
當然政府還是有其重要的角色需要扮演。我們知道網路世界其實和我們日常生活的重疊部份會越來越多,因此越來越多的網路行為會直接關係到我們日常生活的相關法規,政府要做的,便是去處理這塊模糊地帶,去制定釐清這些效力模糊地帶的相關法規。至於網路言論自由的管理權則應該回歸民間。
我們終究不能忘記言論自由的重要性,我們不能忘記我們該有所堅持的,我們不能讓這片網際網路新大陸變成另一個黑暗的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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